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
第(di)一章 總(zong)則
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2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,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規,和教育部《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22〕1號)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。
第(di)二(er)條 山東職業(ye)學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(ping)競爭(zheng)、公正選拔、公開(kai)程序(xu)、全面(mian)考(kao)核、綜(zong)合評價(jia)、擇優錄取”的原(yuan)則。
第(di)三條 山東(dong)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、新聞媒體、考生和其(qi)家長(chang)以及社(she)會各界的監督(du)。
第二章(zhang) 學(xue)校概況(kuang)
第四條 學校全稱: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:12328
第五條 學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
第六條 辦學(xue)性(xing)質及類型:公辦普通(tong)高(gao)等職(zhi)業學(xue)校
第七條 辦學層次:專科
第三章 組織機構
第(di)八條(tiao) 山(shan)東職(zhi)業(ye)學院(yuan)成立以(yi)學校領導(dao)為組(zu)長的(de)招(zhao)生(sheng)工(gong)作(zuo)領導(dao)小(xiao)組(zu)。領導(dao)小(xiao)組(zu)負(fu)責制定招(zhao)生(sheng)政策和招(zhao)生(sheng)計劃,討論決定招(zhao)生(sheng)工(gong)作(zuo)重大事宜。
第九條 山東(dong)職業(ye)(ye)學院招生(sheng)就業(ye)(ye)與校企合作處是組織和實(shi)施招生(sheng)及(ji)其(qi)相(xiang)關(guan)工(gong)作的常設機(ji)構(gou),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(ke)招生(sheng)的日常工(gong)作。
第十(shi)條 山東職業(ye)學院紀委辦(ban)公(gong)室對招生工作實施(shi)全程監督(du)。
第四章 招生專業(ye)與(yu)計劃
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、學校招生簡章、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,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。我校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(網址://www.chinahetao.com.cn/zs/)
第五章 錄取(qu)規則(ze)
第十二(er)條 在高考(kao)(kao)成績達到同(tong)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(xian)的(de)考(kao)(kao)生(sheng)中(zhong),學校按照(zhao)各省教育招(zhao)生(sheng)考(kao)(kao)試院(yuan)規(gui)定(ding)的(de)投檔(dang)比例(li)調閱(yue)考(kao)(kao)生(sheng)檔(dang)案,具體比例(li)由各省(市)招(zhao)生(sheng)主管部門確定(ding)。
第(di)十三條(tiao) 按教育部要求,按照“學校負責、招(zhao)辦(ban)監督(du)”的原則,按考生考試成績公平(ping)、公正、擇優錄取(qu)。
第十四(si)條 對考生體(ti)檢身體(ti)健(jian)康要求(qiu)。執行(xing)《普通高等(deng)學校招生體(ti)檢工(gong)作(zuo)指導意(yi)見》文件規定(ding)。
第十五條 統招常規批(專科批)錄取(qu)原則(ze):對于投(tou)檔進入我校的考(kao)生遵循(xun)專業志(zhi)愿優先原則(ze)進行錄取(qu),考(kao)生所(suo)在(zai)省政策要(yao)求必須(xu)按照該省錄取(qu)原則(ze)錄取(qu)的除(chu)外。對于春(chun)季高考(kao)考(kao)生,我校按考(kao)生成績(ji),分(fen)專業類別由(you)高分(fen)到低分(fen)依(yi)次錄取(qu)。技能拔尖人才招生錄取(qu),依(yi)據山東省教(jiao)育(yu)主管部(bu)門政策執行。
第十六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: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章程為準。
第十七條 所有專業(ye)不限外(wai)語(yu)(yu)應(ying)試語(yu)(yu)種(zhong),新生入學(xue)后,除鐵(tie)道供電(dian)技術(shu)(shu)、鐵(tie)道信(xin)號自動控(kong)制、鐵(tie)道工程技術(shu)(shu)三(san)個中外(wai)合作專業(ye)的(de)外(wai)語(yu)(yu)教(jiao)學(xue)為俄語(yu)(yu),其它專業(ye)外(wai)語(yu)(yu)教(jiao)學(xue)均為英語(yu)(yu)。
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行業和航空運輸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,色覺異常者(色盲或色弱)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,企業不予錄用。對于報考鐵道運輸類專業的考生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,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173-185cm,女生身高163-175cm,無疤痕、紋身、慢性病史,矯正視力0.8以上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172-185cm,女生身高162-175cm,無疤痕、紋身、慢性病史,矯正視力0.8以上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。
第十(shi)九條(tiao) 錄取結果按(an)照教(jiao)育部要(yao)求和各省(sheng)規定的形式公(gong)布。
第六章 收(shou)費、退費標準及資(zi)助(zhu)政(zheng)策
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。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〕98號)相關規定執行。
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、貸、助、補、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、“綠色通道”、獎助學金、學費減免、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。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,按照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等5部門《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魯財科教〔2020〕15號)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。
第(di)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(zheng)書頒發
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(xiao)后,學(xue)校(xiao)按照(zhao)有關規定進行入學(xue)體檢和(he)資格復查(cha)(cha)。體檢或復查(cha)(cha)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(xue)生,取消入學(xue)資格。對(dui)在報名和(he)考(kao)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(ta)違(wei)紀違(wei)規行為的考(kao)生,取消入學(xue)資格。
第二十三條(tiao) 具(ju)有學(xue)(xue)籍的(de)普(pu)(pu)通(tong)專(zhuan)科學(xue)(xue)生完成專(zhuan)業人才培養方案的(de)全部(bu)內(nei)容,達到畢業條(tiao)件,頒發普(pu)(pu)通(tong)高等教育專(zhuan)科學(xue)(xue)歷證(zheng)書,頒發學(xue)(xue)歷證(zheng)書的(de)學(xue)(xue)校名稱為(wei)山東職業學(xue)(xue)院。
第(di)八(ba)章 其他(ta)
第二十四條 學(xue)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(he)個人(ren)辦(ban)理招生(sheng)相(xiang)關事宜。對以山東職業學(xue)院(yuan)名義進行非法招生(sheng)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(ren),學(xue)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(li)。
第二十五(wu)條 學校以(yi)往有(you)(you)關(guan)(guan)招生工(gong)作的要求、規定(ding)如與本章(zhang)程相沖突(tu),以(yi)本章(zhang)程為準;本章(zhang)程若有(you)(you)與國家有(you)(you)關(guan)(guan)政(zheng)策不一致(zhi)之處,以(yi)國家和上級有(you)(you)關(guan)(guan)政(zheng)策為準。未盡事宜,按上級有(you)(you)關(guan)(guan)規定(ding)執(zhi)行。
第二十六條 本章(zhang)程由山(shan)東職業(ye)學院負責解(jie)釋。
第二(er)十七條 聯系方式:
通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
郵編:250104
學校網址://www.chinahetao.com.cn/
官方QQ:800016365
聯系電話:0531-66772233、66772211、66772188
傳真:0531-66772211